伊莉討論區
標題: [誇張!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 銀行不准假還遭罰][蘋果日報][2021-04-11] [打印本頁]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1-4-11 12:26 PM 標題: [誇張!行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 銀行不准假還遭罰][蘋果日報][2021-04-11]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1-4-13 08:16 PM 編輯
[attach]134755848[/attach]
為了想爽放32天婚假,台北市一名銀行員竟在37天內,結了4婚,又離了3次!
這名銀行員是去年4月6日結婚,先向公司申請了第一次8天婚假,婚假結束當天,沒有上班又辦離婚,隔天立刻結婚,就這樣連續跟同一人結了又離、共結婚4次、離婚3次,據此共申請4次婚假共32天,但銀行只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婚假。行員認為銀行還欠他24天婚假,憤而向北市勞動局提出檢舉,銀行被認定違反《勞基法》裁罰2萬元。銀行則反控行員惡意濫用婚假,提起訴願。北市訴願委員會認定,勞動局並沒有調查行員是否濫用權利或違反誠信原則就開罰,因此決定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處分,讓銀行翻案成功。
對此北市勞動局晚間無奈表示,行員做法不合常理,但銀行不合法,該局也只能依法開罰銀行, 近日已依《勞基法》做出新處分,仍認定銀行違法《勞基法》。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工資照給。」這名行員在去年4月6日結婚,連同8天婚假及例假日共請了10天假,4月16日婚假期滿,他就離婚,4月17日又再登記結婚,同樣請了8天婚假,4月28日二度離婚,隔天4月29日第三度結婚,連同婚假與例假日又請了13天假,5月11日第三度離婚,同樣又於隔天5月12日第四度結婚,再請婚假8天。銀行認為,行員這4結3離都是跟同一個人,只核准第一次8天的婚假。
行員卻認為,他結婚4次,應該可以請32天婚假,不滿銀行只給第一次的8天婚假,卻沒有依規定給予後續3次共24天婚假,憤而向北市勞動局檢舉,勞動局勞檢後認為銀行違反《勞基法》,去年10月對銀行裁罰2萬元,並公布銀行名稱。
銀行提起訴願反駁,這名行員連續4次申請婚假,都是和同一人離婚後馬上再結婚,實際上根本不是要結婚,只是惡意濫用婚假,並非《勞基法》的請假正當事由,依法應屬無效,所以銀行沒准假,並要求對方上班,但該行員卻沒上班,已違反相關規定,因此請求訴願委員會撤銷原處分。
訴願委員會調查後認為,北市勞動局沒有釐清該行員是否有濫用權利和違反誠信原則,也沒有釐清銀行拒絕給行員婚假的適法性、可責性就對銀行開罰,因此決定撤銷原處分,並要求北市勞動局重查後,再60天內重作處分。
律師林智群也在他的臉書分享這起案例,並指「這個案子裡面,員工有權利濫用的問題,勞工局處罰銀行,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律師吳俊達也在臉書評論表示,「一、針對行員(勞工)檢舉部分,勞動局可以根據行政罰法第8條但書,審酌個案中勞工請婚假有無權利濫用之情事,減輕或免除對銀行(雇主)之裁罰;二、針對行員(勞工)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並申請婚假的權利濫用行為,雇主應正式予以書面警告,以作為日後懲處、解僱之事證。」
[attach]134755849[/attach]
[attach]134755850[/attach]
[attach]134755851[/attach]
[attach]134755852[/attach]
*****************************************************************************
之前,有人為了貪免費鮭魚把自己的名字當兒戲;現在,有人為了貪有薪婚假把自己的婚姻當兒戲...這種人貪小利成這樣,想必日後在工作上很難無所不貪吧...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1-4-11 12:56 PM
雖然這樣休假也是符合勞基法,但有這種同事也蠻倒楣的!整天代他的班再加上自己的工作都飽了~
作者: qsty 時間: 2021-4-11 01:03 PM
這名員工不怕銀行把她解雇和考績不佳嗎?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1-4-11 01:13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4-15 05:00 PM 編輯
保安!保安~!可以讓人這樣結婚...結完又結,結完又結,結完又結~結完又結的嗎!?
[attach]134756024[/attach]
作者: waipeiwang 時間: 2021-4-11 03:31 PM
之前有人鑽漏洞占銀行便宜,結果被封卡神!
又一位再鑽漏洞占銀行便宜,那應該要被封婚神?!
都是在秀自己人品下限!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21-4-11 03:55 PM
本帖最後由 陳阿唱 於 2021-4-11 03:56 PM 編輯
鑽法令漏洞,又遇上死守條文的公務員,這銀行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法理情不是都該一併考量嗎?申告到高等行政法院應可撤消罰款吧?不能讓玩法者這麼便宜吧?
作者: heidguy 時間: 2021-4-11 04:18 PM
這個是法令漏洞
但確實太扯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1-4-11 06:13 PM
請問勞工局如果整年都是這種方式結婚離婚又結婚可以領取整年度得年薪嗎? 如果可以努力找一群願意這樣子的男女同好一起也算是另類工讀...
作者: bbs0616 時間: 2021-4-11 06:43 PM
這種明目張膽而貪圖小利的人立場不堅定
且不值得委以重任..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4-11 06:49 PM
法律沒有規定的話,只能從績效下手了…
作者: chhungwe 時間: 2021-4-11 07:11 PM
有這樣的同事的話應該上班會很OOXX吧
利用制度....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21-4-11 07:22 PM
真的太自由了.還是要有法治吧
作者: sadeomax 時間: 2021-4-11 07:48 PM
太誇張了,為了幾天假連人格都不要了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1-4-11 08:14 PM
那銀行行員可真敢啊
我個人是覺的以法論法的話
勞動局是沒有錯的
但銀行可用其他的方式來先提醒該行員吧
作者: s915201 時間: 2021-4-11 08:21 PM
我認為勞工局沒有錯,交給法院來裁判形成判例,往後類似情形就有前車之鑑可參考
作者: wayne2ex 時間: 2021-4-11 09:31 PM
為了請假搞成這樣也是滿讓人佩服的...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1-4-12 12:19 AM
這種腦筋
也真夠服了這個銀行行員
這種想法虧你想的出來
還虧你有臉去檢舉=.=
作者: eyyy001 時間: 2021-4-12 03:25 AM
牠們只要婚假快結束時
再次離婚結婚
這樣一輩子 就可以不用工作
天天放婚假
還有薪水可以領
真是爽翻惹~~
作者: nicok 時間: 2021-4-12 07:16 AM
這樣也凸顯了不合理
慶幸阿
作者: arup421 時間: 2021-4-12 07:29 AM
真是厲害,想放假想到用這方法,看來這個行員嫌假不夠多。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21-4-12 08:16 AM
這種員工留著也是問題...開除吧...讓他無限期休假好了...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21-4-12 09:29 AM
只能說這員工很有問題....政府行政人員也很有問題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1-4-12 09:46 AM
一位行員利用勞基法裡員工可請婚假的漏洞而多次申請,你想一個公司會如此簡單就放過你嗎?
作者: lblb 時間: 2021-4-12 08:30 PM
笑死人的勞基法和勞動局,明明就是不誠信的行為,還罰雇主。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21-4-12 08:57 PM
我還是那句話,和平時期果然一堆神經病智障甚麼的,我實在很難理解,為何有人敢做這種事情被發現後還敢去提告的,用屁股想也知道,一旦被查清,倒楣的只會是自己啊,這不叫小聰明,這叫自以為聰明
作者: ian21chen 時間: 2021-4-13 07:10 AM
婚假應該不能這樣使用吧
雖然規定沒寫很清楚
作者: c24691009 時間: 2021-4-13 07:49 AM
這種的是提早退休型的人,所以我行我素不在乎他人想法...
作者: geqdess01 時間: 2021-4-13 09:01 AM
勞動局也有點誇張,沒有仔細想想銀行這麼做的用意
銀行也申請訴願通過了
訴願委員會也說明勞工濫用有誠信問題
這個上法院應該也會是銀行贏
作者: wei4happiness 時間: 2021-4-13 09:53 AM
即使能依法得到假期風評也早就黑掉了,真的是拿自己的職業生命開玩笑。
作者: FYMan 時間: 2021-4-13 10:08 AM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這樣的行員對婚姻的承諾視若無睹,對本身工作的忠誠度能有多高?
作者: afox1 時間: 2021-4-13 10:27 AM
一個多月結四次...和同一個?
不會是要詐騙同事的禮金吧?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1-4-13 02:16 PM
感想:因此未來會在上面加一條=>結婚假,第一次以後,需取得主管同意,並一生最多X次.
想著還不夠,有類似情形,第一次之後,都要取的同意(想到喪假之類的)
只能補漏了.
比較讚嘆的是,居然有人這麼大膽,敢這樣做!
想著要不是對工作不滿,就是太年輕了,衝動阿.
要是被開除,在找相同的,可能會因為此事,不敢聘用.
僅感想,不過想起,好像有教師之類的,利用育嬰假規則來放整年,有領薪水,也是很強的!!
作者: scholar1870 時間: 2021-4-13 04:27 PM
這真的很誇張,部過勞工局也沒錯,因為法令就是如此!!!
作者: 兔田佩克拉 時間: 2021-4-13 05:01 PM
銀行的不合法是建立在該員的不當請假且曠職
本來是件好意的政策
被這些垃圾一搞
之後條件變嚴.核實變難
只是給後面的人帶麻煩
作者: ak999 時間: 2021-4-13 05:45 PM
這麼厲害的人才
建議把姓名都公布出來
全台灣的公司行號 機關部門
總會有老闆雇用他們
如果沒有工作
至少能去台北市勞動局
台北市勞動局 認為無違法
一定會雇用他們這對一直離婚結婚的男女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1-4-13 06:40 PM
就跟鮭魚之亂一樣!
鑽了遊戲規則的漏洞!
只能說不道德卻不違法!
但雖然勞基法只針對資方開罰,
但資方也應該好好審思該員工的道德人品了!
唉~~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1-4-13 07:03 PM
這一來很多員工都可以去搞結婚離婚了,說不定還能創世界記錄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1-4-13 08:11 PM
這根本就是詐騙集團了阿
作者: bjl1212 時間: 2021-4-13 08:31 PM
真行!台灣教育(家教、學校)真行,造就這種人才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21-4-13 08:33 PM
想必這位大大
長相甜美
大有來頭
背後有高人指點
作者: volume2 時間: 2021-4-14 01:40 AM
最怕的是沒天良的人
該等人應該可以加入民x黨 將才能發揮到極致
作者: atfiled1 時間: 2021-4-14 05:12 AM
無恥之恥無恥也
但銀行違法也是事實
須由法院來形成判例
作者: XTMAN 時間: 2021-4-14 06:37 AM
真是個人才,就靠這種人來為公家行政系統做檢驗,然後行政單位就等出問題再來改善就好,這就是現在的公家機關
作者: conductor 時間: 2021-4-14 12:54 PM
有這種員工真是倒楣
這一看就不是正常狀況
偏偏銀行對他又沒辦法
用這種方式根本就像騙婚假
作者: spinoza 時間: 2021-4-14 01:35 PM
我看他這樣的行為以後工作會很難找的吧...
作者: bassbaba 時間: 2021-4-14 05:01 PM
37天結婚4次離婚三次
真的是很敢捏
作者: koi114 時間: 2021-4-14 11:26 PM
真是爛人耶.. 秀下限,貪了這次便宜,以後考績和升遷都不用想了吧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1-4-14 11:59 PM
銀行遭罰也實在很離譜
作者: ppgogo75 時間: 2021-4-15 01:51 AM
這種不開除嗎
不想做就甘脆離職阿
就可以隨妳放假了啊
小聰明沒智慧。這種人把自己看的很高
直接給他無薪假讓他休無止盡的假期最棒了
讓他自己受不了離職
作者: shitum711 時間: 2021-4-15 02:06 AM
太扯了吧
還真有這樣的人
作者: zoiz 時間: 2021-4-15 03:34 AM
這麼蝦的事件,居然還可以判銀行不對,真是無語問蒼天。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21-4-15 11:17 AM
法律有漏洞就要改
不過要期望這些米蟲做事
太難了
作者: god92134 時間: 2021-4-15 11:44 AM
雖然行員做法有問題 但照規定就給他八
畢竟也是照sop來的
作者: z112400 時間: 2021-4-15 01:07 PM
只是為了 假期可以這樣忽略工作 也是特別了
作者: kkiitt 時間: 2021-4-15 03:26 PM
這種鑽漏洞又違反常規,且同一人一次二次也就可能有原因
多次就是故意了,如果無當機立斷裁決,一堆又要像鮭魚一樣傾巢而出了
那比照辦理,不用上班又可領薪水,結婚離婚可持續到退休...............
作者: jl0329 時間: 2021-4-15 04:38 PM
可以以不適任為由影響公司營運開除嗎?
作者: f777 時間: 2021-4-15 09:55 PM
不知道他是不是叫做鮭魚
作者: CBF600S 時間: 2021-4-16 03:17 PM
真的是很白目,就算真的給婚假,在職場上也會被搞死
作者: UBMS 時間: 2021-4-16 09:35 PM
剛好藉這個事情了解這個人的個性,不算晚。
好聚好散囉!
作者: nonoy0658 時間: 2021-4-17 02:50 AM
法規制定不完善被有心人利用
作者: cg715024 時間: 2021-4-17 04:41 AM
這行員建議銀行早點弄掉他
今天可以這樣賺婚假
改天就可以找漏洞把客戶的錢轉到自己的帳戶裡
心態不正 還給他經手客戶的錢 哪天銀行的信譽就被他給搞掉
作者: hbzncu 時間: 2021-4-17 04:42 AM
想要放假也別用這樣的爛招阿
作者: 無方 時間: 2021-4-17 03:02 PM
這樣的情形就由法院來裁判是最好的了
作者: SamuelKu 時間: 2021-4-18 12:11 PM
台灣的低能兒真多,下次你乾脆直接死一死可以休更久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1-5-28 03:05 PM
噗 這個勞動局是恐龍喔
這樣的例子都行 那我一進去公司 就一直這樣搞就好了
都不用上班了
喵咪的 雖然後面有改 但是 恐龍印象 應該跑不掉了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mx3.wahas.com/) |
Powered by Discuz! |